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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收关注函:要求说明4.09亿元转让东莞硅翔31%股权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西安汽车网 时间:2022-11-08 18:18:0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高澜股份11月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关注函指出,11月7日,公司公告称,拟作价09亿元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硅翔”)3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暨东莞硅翔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莞硅翔10645%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判断依据,并结合东莞硅翔最近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本次交易的时点说明是否存在规避履行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情形。

关注函指出,2019年9月30日,公司公告,公司收购东莞硅翔股权的目的包括“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丰富上市公司产品体系,实现热管理业务横向一体化发展”等;公司此次公告显示,公司出售东莞硅翔股权的目的为“缓解公司运营资金压力,改善现金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上述表述是否前后矛盾,两次交易目的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说明东莞硅翔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作用及影响,公司对东莞硅翔是否存在较高依赖,本次交易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东莞硅翔的控制权状况及后续资本运作安排,并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明本次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合理;补充说明本年度对东莞硅翔提供担保或借款的明细情况,并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为东莞硅翔及其股东、本次交易对方提供担保或借款的情形;说明公司在东莞硅翔银行存款余额足以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与其达成《展期协议》的原因,东莞硅翔是否面临流动性风险,公司是否存在因东莞硅翔到期无法归还欠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如是,说明公司采取的保障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补充说明截至最近一期东莞硅翔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本次交易对应收账款回收考核作出的具体安排,并说明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所持东莞硅翔股权的后续安排,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上述公司治理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在东莞硅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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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是否存在 资产重组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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